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天灾降有由,由民心所致。休咎徵洪范,贞祥详礼记。
降吉与降凶,其理明且易。疠疫及干戈,灾眚无二义。
侧闻濒海民,见海舶失事。拯物不拯人,乘危抢夺肆。
呼号瞑不援,转因以为利。上干天心和,降罚垂昭示。
中岂无善良,罚遂及孥稚。从井或救人,嫂溺尚拯臂。
尔民痛改悔,天心亦欣喜。适或再遇之,慎勿萌故智。
救人在所急,量财酬高谊。苍苍有明威,可一不可二。
斯言共记取,切莫视儿戏。既感覆帱恩,思享升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