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海畔闲鸥,趁萧斋夜凉、同赋团雪。又是疏帘吹雨,蕙枝香发。
漫诉琼箫旧怨,怕酒醒、垂杨凄绝。而今便、不梦扬州,暗愁消瘦诗骨。
尊前壮心易歇。听山阳倦笛,何事轻别。客里登楼,都换故乡云物。
多少西园俊侣,待共觅、棕鞋青袜。问恁日、顾曲人归,画栏重醉秋月。
能书能赋复能棋,学得功成欲向谁。阿大中郎真有意,参军新妇竟难为。
莫思旧事成新事,相见閒时即闷时。闻道赤绳先系足,可能重和白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