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大道谅无外,会越自登真。丹元子何索,在己莫问邻。
蒨璨玉琳华,翱翔九真君。戏掷万里火,聊召六甲旬。
瑶简被灵诰,持符开七门。金铃摄群魔,绛节何兟兟。
吟弄东海若,笑倚扶桑春。三山诚迥视,九州扬一尘。
我本玄元胄,禀华由上津。中迷鬼道乐,沉为下土民。
托质属太阴,炼形复为人。誓将覆宫泽,安此真与神。
龟山有慰荐,南真为弥纶。玉管会玄圃,火枣承天姻。
科车遏故气,侍香传灵氛。飘飖被青霓,婀娜佩紫纹。
林洞何其微,下仙不与群。丹泥因未控,万劫犹逡巡。
荆芜既以薙,舟壑永无湮。相期保妙命,腾景侍帝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