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贱生参府僚,勉强踰半岁。终非性所好,出入意如醉。
讼庭敲扑喧,众草绝生意。不知有青春,倏忽已改燧。
周章连日忙,烂漫数宵睡。轩窗岌飞举,风雨颇恣睢。
谓言芳菲物,狼藉应扫地。今晨呼马出,历狱问囚系。
窈窕清宫深,仓琅朱门闭。广殿肃层阴,虚庭蔼佳气。
长杨委嫩绿,老柏净新翠。薜荔垂蜿延,奇石立赑屃。
豁然愁愤开,精神四面至。事役难少留,马去尚回睇。
亦足慰无聊,年华不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