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止戈见于绝辔之野,称伐闻于丹水之征。信义俱存乃先忘食,五材并用谁能去兵。
虽圣人之大宝曰位,实天地之大德曰生。泾渭同流清浊异能,琴瑟并御雅郑殊声。
扰扰烝人声教不一,茫茫禹迹车轨未并。志在四海而尚恭俭,心包宇宙而无骄盈。
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义而无立勤则无成。恻隐其心训以慈惠,流宥其过哀矜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