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运平后亲之俗,时乱先疏之雄。逾桂林而驱象,济弱水而承鸿。
既浮干吕之气,还吹入律之风。钱则都内贯朽,仓则常平粟红。
火中乃寒乃暑,年和一风一雨。听钟磬念封疆,闻笙竽思蓄聚。
瑶琨筱簜既从,怪石铅松即序。长乐善马成厩,水衡黄金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