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高祖平生好谩骂,张王执礼身愈下。贯高赵午尔何人,负气乃欲臣弑君。
柏人县中贼暗伏,上过心动不肯宿。怨家告变王逮捕,自刭终何补。
贯高榜笞无完肤,王事幸白王已污。自谓吾王孱王也,不知孱王真长者。
淮阴彭越尽强王,或杀或醢皆灭亡。高祖之德不可负,孱王几被公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