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红尘道路,笑西湖虽好,未曾相识。匹马经行天借便,一散松厅羁迹。
解帽簪花,携壶贳酒,相约寻芳客。满篙春水,画船荡破晴碧。
好是山色空濛,水光潋滟,花柳酣风日。一片笙歌云锦地,依约楼台高出。
峰北峰南,湖烟湖水,分付花翁笔。锦江何处,归装聊载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