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骊山秋树围宫殿,列屋同居异欢宴。人人七夕望牵牛,岁岁秋风落团扇。
渭南渭北明河光,张生腕底风露凉。定知纨袖停针后,金井殒梧听漏长。
玉貌绮罗天宝末,霜霰未深炎已夺。宫中儿女为情死,墙外书生筹国活。
烧烛披图又一时,夜深题作女郎诗。青天纤月长如此,巧拙人閒那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