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我离海边方季夏,子时别我西亭下。
是时积雨河水深,却看孤舟放清夜。
尔来忽忽冬已阑,岁晚荒凉学官舍。
那知复与子携手,犹能顷刻听清话。
来时绿树今黄叶,须信丹颜暗中化。
别离易得当重惜,岁月难留足悲咤。
人生坎轲多忧娱,万事纷纷少休暇。
况子飘泊不可常,几度相逢即衰谢。
功名有命何足求,富贵无常求亦乍。
隋珠弹雀虽有获,纤尘未补千金价。
我于世事甘不学,久师壁观依僧社。
辱君指我曹溪源,行虽未至宁辞驾。
君如有志反丘壑,我即求田买桑柘。
卜邻丈室听谈禅,更问老农求学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