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天子股肱守,丈人山岳灵。出身侍丹墀,举翮凌青冥。
当昔皇运否,人神俱未宁。谏官莫敢议,酷吏方专刑。
谷永独言事,匡衡多引经。两朝纳深衷,万乘无不听。
盛烈播南史,雄词豁东溟。谁谓整隼旟,翻然忆柴扃。
寄书汶阳客,回首平阴亭。开封见千里,结念存百龄。
隐轸江山丽,氛氲兰茝馨。自怜遇时休,漂泊随流萍。
春野变木德,夏天临火星。一生徒羡鱼,四十犹聚萤。
从此日闲放,焉能怀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