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元珍先生茁云孙,雪竹有节豹有文。
染云作句本天巧,镂冰生花无手痕。
鵷鹭行边旧联翼,天禄阁中今独直。
半竿淮水将渠归,一笑荆溪岂人力。
赠我阿泓非姓陶,木家居士漆园曹。
急呼陈玄导黑水,花晕千层吹海涛。
句容铜山捣金屑,幻出羽渊三足鳖。
两耳踰肩一腹皤,解吐黄云香刮骨。
双珍投赠感故人,秃翁有笔今无神。
杯水慱诗元不直,酱瓿覆却那作嗔。
阿泓处分蛛丝里,延置铜君居上坐。
煮茶剥芡对炉薰,遮莫白驹隙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