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石棱如刀不容步,上挽垂藤下无路。
风寒雨滑徒旅愁,舍马杖藜泥没屦。
跻攀颠坠不容发,目眩心寒惊反顾。
亦知垂堂有遗戒,身仰微官欲谁愬。
萧萧茅屋映绝壁,门外汩汩清泉注。
解衣就火不能暖,旋拾山薪伐溪树。
山翁生未食醯醢,脱粟寒蔬度朝暮。
人间平地固不少,何用崎岖守磨兔。
秋声四起山霭夕,坏屋疏篱睡无处,
披裘结束相劝归,过尽重云下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