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是身如芭蕉,敢保金石固。
得生况尪陋,愧彼硕且武。
百万护一喘,人自疑窃斧。
灵根著异效,尝资一溉助。
若邀旦夕验,弃去悔昔误。
那知百破衣,岂易一线补。
沧溟称微溜,九仞亦拳土。
见弹思炙美,拊手鸮未许。
九州作秦鼎,万生入燖煮。
赫然一炊顷,众忿久已贮。
碑方峄山夸,骨作骊山腐。
初心欲速耳,竟不守门户。
吾宗活人手,一诺轻季布。
缄诗遣分送,爱我骨肉似。
恐为石髓凝,亦防山换妒。
汲汲事服饵,长谣记所自。
愿求必世仁,借秦谕其故。
解牛得养生,持问子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