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古有惑王,用奸臣以虐外,宠妖女以乱内,内外用乱,
至于崩亡,故为《至惑》之诗二章六韵二十句)
贤圣为上兮,必俭约戒身,鉴察化人,所以保福也。
如何不思,荒恣是为?上下隔塞,人神怨奰;
敖恶无厌,不畏颠坠。
圣贤为上兮,必用贤正,黜奸佞之臣,所以长久也。
如何反是,以为乱矣?宠邪信惑,近佞好谀;废嫡立庶,
忍为祸谟。
霜风萧飒催寒早,篱菊开残渚莲老。京华有客归故乡,弟兄怆别长安道。
天伦气义最相亲,官舍优游过十春。只耽风雨连床好,其柰湖山入梦频。
囊中拂拭双龙剑,耿耿晴虹吐光焰。当年俱自延津来,临别殷勤看不厌。
太阿精采如龙泉,暂时分去无深怜。由来神物易变化,会合还思到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