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所见日杂遝,宁复当我思。
我此僻且陋,三夜频梦之。
遣骑告欲行,手持一通诗。
发缄与儿读,绝妙解人颐。
我欲留君饭,颠倒裳与衣。
宛如快阁日,不似南浦时。
到蜀今几日,首议何所为。
一俭胜百奢,徐公亦安施。
幕府足閒暇,浣花有余嬉。
谪仙纵多才,蜀道无险巇。
微痾固除洗,起居当具宜。
蜀中富名士,匪卜亦隐医。
秘方苟有传,寄我无或遗。
寄我亦何用,多病成早衰。
归哉复归哉,秣马车载脂。
上君白玉堂,王人亦黄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