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忆隔春明酒。但宵来、怕听夜雨,寝食安否。赖有鱼书通警欬,遥指城依北斗。
积年格、列应迁九。圣世官人歌卷耳,好清勤、夙夜铜扉守。
丹垣秩、已居首。
輶轩愧我骃原走。只盟心、廉泉饮腹,艺林援手。报国文章思有用,鹤俸敢教轻受。
且莫令、山樵滕口。振鹭白圭容自洁,照澄波、怕作麠头丑。
书款曲、报斋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