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癖习嗜幽讨,刚气负殊稟。
寂寥荒山中,十载赋招隐。
偶逢梅尉孙,漠事一暗省。
斯人纵非仙,英概故不泯。
是日秋□霁,村坞足清景。
叶脱高木疏,云净远岑逞。
田家竟收获,岂复有遗秉。
芳萸摘并空,戍卒亦太甚。
怀古兼叹今,野老仅能茗。
此心谁当知,应有月中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