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车骑崩腾送客来,奔河断岸首频回。
凿成户牖功无几,放出江湖眼一开。
景物为公争自致,登临约我共追陪。
自矜新作超然赋,更拟兰台诵快哉。
槛前潍水去沄沄,洲渚苍茫烟柳匀。
万里忽惊非故国,一樽聊复对行人。
谢安未厌频携妓,汲黯犹须卧理民。
试问沙囊无处所,于今信怯定非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