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清游及佳辰,载酒出芳甸。日落风气高,晴郊绿初遍。
入寺踏清阴,登高揽葱茜。须臾剑壑暝,素月流绀殿。
林影散积雪,石光摇匹练。鼓罢扬清歌,人开出素面。
此时人境空,喧寂同一善。低回洵可乐,去留亦无恋。
吾侪区中人,踪迹辘轳转。今日与明日,时乎会有变。
空怀买山期,坐受尘网罥。百年春几逢,一春月几见。
春月此丘中,契阔共谈宴。我唱子可和,涤子端溪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