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朝野欢和际,君臣恺乐时。圣谟天地久,睿藻日星垂。
内閤群编启,灵函众宝披。光华颁帝翰,密勿宠官师。
雨露神毫洒,风云上意绥。翱翔转鸾凤,夭矫奋龙螭。
侍宴聆清问,衔杯拱睟仪。御香蒙领袖,和气入肝脾。
言念宸恩重,曾非贱士遗。天颜瞻咫尺,臣职愧箴规。
补阙难言衮,倾心窃比葵。养贤兼养正,所愿易求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