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笑登高、破除成例,花潭今补重九。竹寒沙碧天然画,让与诗人消受。
舟放溜。坐一镜清瑶,载得秋光瘦。衣痕绿透。向白鹭烟中,青羊市外,茶话道宫久。
修罗界,是事如今都有。异形真现清昼。官租不欠催人急,自在沙鸥知否。
江上柳。挂无限愁心,白社联耆旧。将秋作寿。趁佳会新晴,静华初度,同醉菊花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