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昨宵予不饮,月下看风生。
不饮竟大奇,识此风月清。
今宵予醉狂,醉眼仍看月。
月落犹未醒,思与枕簟歇。
从来清凉事,果为独士悭。
良月如佳人,解后亦已难。
月色政尔好,友生偶然来。
此乐如此时,百岁能几回。
我眠不在枕,我醉不在杯。
平明视鬓毛,定恐此物催。
四十馀一年,侵寻行老景。
人老欲何为,此话当自领。
大块天地宽,酒泉岁月永。
非醉复非眠,快活心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