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南山十日菊,秋酌有前诺。
东省三同舍,山行何用约。
也後相丁宁,彼此拨忙著。
清晨到刘寺,寸步辄倚薄。
望君久未来,细意拣岩岳。
上到展绣亭,聊复休倦脚。
回览西湖天,向我怀中落。
山幽人转孤,境胜情反恶。
昔贤愿独往,对影谁与乐。
或者欣群游,避喧那可却。
我随梁溪叟,觞次饶驩谑。
坐无山浦翁,谈间顿萧索。
斜阳更待渠,小向灵芝泊。
恰一夜、雨收濛絮。清到南轩,见山窗户。掠水捎烟,燕雏轻俊,已如许。
学人憔悴,算只有、芭蕉树。捲恨不成花,孤负了、东风来此。
帘暮。向晚香寒处。闷把残葩细数。朱楼望远,应懊悔、金鞭轻付。
念乡园、已入梅天,央鸠舌、催晴作主。莫多放暗阴,蒸黦绣衫红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