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义重莫若妻,生离不如死。誓将死同穴,其奈生无子。
商陵追礼教,妇出不能止。舅姑明旦辞,夫妻中夜起。
起闻双鹤别,若与人相似。听其悲唳声,亦如不得已。
青田八九月,辽城一万里。裴回去住云,呜咽东西水。
写之在琴曲,听者酸心髓。况当秋月弹,先入忧人耳。
怨抑掩朱弦,沉吟停玉指。一闻无儿叹,相念两如此。
无儿虽薄命,有妻偕老矣。幸免生别离,犹胜商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