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去朝市。朝市深归暮。辞北缨而南徂。浮东川而西顾。
逢天地之降祥。值日月之重光。当伊仁之菲薄。非余情之信芳。
充待诏于金马。奉高宴于柏梁。观斗兽于虎圈。望窈窕于披香。
游西园兮登铜雀。攀青琐兮眺重阳。讲金华兮议宣室。昼武帷兮夕文昌。
佩甘泉兮履五柞。簪枍栺兮绂承光。托后车兮侍华幄。游渤海兮泛清漳。
天道有盈缺。寒暑递炎凉。一朝卖玉碗。眷眷惜馀香。
曲池无复处。桂枝亦销亡。清庙徒肃肃。西陵久茫茫。
薄暮余多幸。嘉运重来昌。忝稽郡之南尉。典千里之光贵。
别北芒于浊河。恋横桥于清渭。望前轩之早桐。对南阶之初卉。
非余情之屡伤。寄兹焉兮能慰。眷昔日兮怀哉。日将暮兮归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