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风俗登淳古,君臣挹大庭。深沉谋九德,密勿契千龄。
独立调元气,清心豁窅冥。本枝连帝系,长策冠生灵。
傅说明殷道,萧何律汉刑。钧衡持国柄,柱石总朝经。
隐轸江山藻,氛氲鼎鼐铭。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
江海呼穷鸟,诗书问聚萤。吹嘘成羽翼,提握动芳馨。
倚伏悲还笑,栖迟醉复醒。恩荣初就列,含育忝宵形。
有窃丘山惠,无时枕席宁。壮心瞻落景,生事感浮萍。
莫以才难用,终期善易听。未为门下客,徒谢少微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