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昨日之日,为今日先。荏苒来兹,仰今为缘。有象皆后,理亦无前。
华山有叟,胎息密传。谓天为后,别有先天。秘相授受,玩弄清元。
划破乾坤,符火争权。我无羽翰,乘风而仙。居天之后,奚用此焉。
雒阳看花,天津闻鹃。归之气数,莫匪自然。人用以废,天枢不圆。
采苓首阳,其尚舍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