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性(一五二六—一六○九),字则衷,号槐轩,晚年别号半憨。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举人。官盱眙县教谕、丰城县令、上高县令、南昌府通判。穆宗隆庆二年(一五六八),以忤上司早赋归田,肆志于山水诗酒间,尝作《半憨先生传》以自况。著有《半憨集》。清冯奉初《潮州耆旧集》卷一六、吴道镕《广东文徵作者考》卷四有传。王天性诗,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成式堂藏版《半憨集》卷上所收《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为底本。
团湖坪,三寸镝。建阳市,一片石。更无鸲鹆好纹留,应作蟾蜍清泪滴。
自从历劫厓山麓,坑云五色无人斸。荆棘难寻秘阁顽,泥涂何况桥亭卜。
不怨魏行省,但笑留承旨。无劳程集贤,犹有赵处士。
始知神物难久埋,南溪七十三间开。得之地下窜狐兔,捧出座上生云雷。
铜爵香姜不足数,玉带水云乃其伍。肯草蠲除诏,留伴赵孟頫。
愿写生祭文,移赠王炎午。石飞海立五百年,砚兮砚兮尔良苦。
忆当流落朝天桥,早识三日无江潮。祇为赵氏一块肉,未入杨家七客寮。
好事留传阅兵燹,黑者隃麋碧者藓。鼠肝虫臂已不惜,龙眼犀纹那可辨。
重其人者物可悲,一书却聘生光辉。警鹤徙倚詹尹市,饥凤太息曹娥碑。
呜呼宝祐初开蕊珠榜,放胆文章慨以慷。三十功名石不言,凄凉资国蜘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