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帝淳熙兮重华,灿璧跗以秀荂。
根六艺兮正以葩,蔽一言兮思无邪。
噫后人兮谁耶,有臣甫兮不浮心夸。
穷不诎兮之死靡他,志不忘君兮于天之涯。
九渊兮鲸牙,汹怒兮奔拿。
阅三百年兮鼓吹群蛙,皦如英韶兮屏淫斥哇。
搴月兔兮泛灵槎,登钧天兮泰皇家。
御墨兮惊鸦,十行兮整斜。
紫电兮丹霞,因风兮尘沙。
臣有扁舟兮床笔灶茶,原托宝墨兮水云蒹葭。
恍清梦兮随銮车,臣身江湖兮臣心不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