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稽首一切智,圆通十方慧。
无上两足尊,法体含三世。
归命万德师,与慈启大悲。
溥度恒沙乐,愿力难恩□。
解空无比量,世出世间上。
了义修多罗,圆明真实相。
慧命久住持,阿僧历劫祗。
如今言下会,碎体报难齐。
我欲穷真法,法则非非法。
虽法非正固,要会无法法。
随文偈赞之,标宗立妙机。
通方闻便喜,声闻应皱眉。
红露穿碧海,是汝心非采。
不是风幡动,如如无变改。
白日绕须弥,只今是阿谁。
共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