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玉虹倚碧,吞万顷、澄湘如练。是广国雄才,斯文元气,方许杨妃捧砚。
漫叟高文平原字,示万古华、芝金箭。看色正、芒寒日星,河岳动摇舒卷。
吾倦。骖鸾十载,湘漓都遍。便诗续舂陵,酒行湖沼,未抵骚心九辨。
碑字生金,篆英垂薤,剔尽顽苔昏藓。萧瑟意,拟傍三吾买宅,息柯同远。
丞相登前府,尚书启旧林。式闾明主睿,荣族圣嫔心。
川狭旌门抵,岩高蔽帐临。闲窗凭柳暗,小径入松深。
云卷千峰色,泉和万籁吟。兰迎天女佩,竹碍侍臣簪。
宸翰三光烛,朝荣四海钦。还嗟绝机叟,白首汉川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