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正平二十六,少年气太矜。魏武鼠雀之,而且以为能。
孔杨大小儿,何又不自胜。大约名鹦鹉,难避弋者矰。
杀之而又悔,不及刘景升。挝鼓色不变,一座尽嗟称。
赋才不赋命,可杀不可陵。芳草何萋萋,生意何淩淩。
供奉有识人,高踞第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