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汝阳真天人,绢帽著红槿。
缠头三百万,不买一微哂。
共夸青山峰,曲尽花不陨。
当时谪仙人,逸韵谢封畛。
诗成天一笑,万象解寒窘。
惊开小桃杏,不待雷发轸。
余波尚涓滴,乞与居易稹。
尔来谁复见,前辈风流尽。
寂寞两诗人,残红对樱笋。
饥肠得一醉,妙语传不泯。
君来恨不与,更复相牵引。
我老心已灰,空烦扇余烬。
天游照六凿,虚空扫充牣。
悬知色竟空,那复嗜乌吻。
萧然一方丈,居士老庞蕴。
散花従满裓,不答天女问。
故人犹故日,怨句写余恨。
疑我此心在,遮防费栏楯。
应虞已毙蛇,折尾时一蠢。
仄闻孟光贤,未学处仲忍。
(开阁放出,事见本传。
)寄招应已足,左右侍云鬓。
何时花月夜,羊酒谢不敏。
此生如幻耳,戏语君勿愠。
应同亡是公,一对子虚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