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海盐,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温州、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四库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
今朝十月半,批判旧公案。达磨不会单传,夫子不会一贯。
老聃不会无为,洞宾不会煅炼。长老不会说禅,衲僧不会穿线。
万象光中容易度,一毫头上最难逢。半夜玉兔怀胎,天明金鸡生卵。
养得凤凰儿,百鸟不敢看。踏折梧桐枝,飞去天崖畔。
招手唤归来,云中得相伴。饮啄皆自然,一切总成见。
凤凰儿,凤凰儿,被阎老子索饭钱。如何支遣,但对他点头三下,依实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