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饥驱人去,信轮蹄踏遍、雁门羊石。故国故家零落尽,忍对铜驼荆棘。
覆楚东瓯,椎秦博浪,一念缠胸臆。胥涛如吼,古今悲恨同激。
多事章奏推贤,大廷呈艺,博得金门籍。赐第赐餐承雨露,腾笑歌诗成集。
志士缁衣,故人碧血,往事宁堪忆。移家愿杳,人间留此残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