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先生江上醉吟时,正是湘君鼓瑟希。八月灵槎通析木,九天云锦落星机。
篇章拜辱骊珠富,翰札徵求赵璧归。千里封题寄将去,湖山从此发清晖。
夜尽铜壶漏,朝生玉律春。日称元最重,年与号俱新。
郡阁晴光早,山城喜气均。椒觞初献寿,仙木已书神。
鹰隼飞还止,龙蛇蛰欲伸。溪冰仍泛泛,园柳自欣欣。
物意幡然作,人情岂不伦。区区添甲子,敛拙任洪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