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9月18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同时加入联合国。
这一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冷战格局演变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两个德国并立的现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
背景:从分裂到“以接近求改变”
德国的分裂:二战后,德国被盟军划分为四个占领区。随着冷战铁幕降下,1949年,西方的美、英、法占领区合并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而东部的苏占区则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从此,德国陷入了长达四十多年的分裂状态。
哈尔斯坦主义:在冷战初期,西德凭借其《基本法》(宪法)坚持自己是“唯一代表全体德国人民的合法政权”,拒不承认东德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这一政策被称为“哈尔斯坦主义”,即任何与西德建交的国家(除苏联外)不得与东德建交。这使得两德关系极度僵化,国际社会也大多追随西德,未普遍承认东德。
新东方政策:1969年,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上台后,推行了著名的“新东方政策”。其核心思想是“以接近求改变”,即放弃僵化的哈尔斯坦主义,主动与苏联、东欧集团(包括东德)改善关系,通过接触、对话和经济合作来缓解紧张局势,并为最终的民族统一创造条件。
关键步骤:为加入联合国铺平道路
在“新东方政策”的指引下,一系列外交突破为两德同时加入联合国扫清了障碍:
《莫斯科条约》和《华沙条约》(1970年):西德与苏联、波兰分别签订条约,承认欧洲现有边界(尤其是奥德-尼斯河边界),宣布放弃使用武力,这极大地缓解了东欧国家对德国复仇的恐惧。
《四国柏林协定》(1971年):美、苏、英、法四大国就西柏林的地位问题达成协议,确保了西柏林与西德之间的通道畅通,缓和了冷战最前线的紧张局势。
《两德基础条约》(1972年12月):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西德和东德签署了《两德基础条约》,双方:
互相承认对方是主权国家。
承诺在平等基础上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同意互设常驻代表处(并非完全的大使馆,但功能类似)。
同意共同申请加入联合国。
《基础条约》的签署,意味着西德在法律上正式承认了东德的存在,为两个德国同时成为联合国成员国提供了政治和法律基础
1973年9月18日:同时加入联合国
在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后,1973年9月18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推荐,随后联合国大会通过第3050号和第3051号决议,正式接纳: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
巴哈马国
三国为联合国第133、134和135个成员国。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体现“平等”和“同时”的原则,在官方记录和坐席安排上,两国被特意安排在一起。
历史意义与影响
国际社会对德国分裂现实的最终确认:这是两德自1949年分裂以来,其并存局面首次获得全球最大国际组织的完全法律承认。它标志着战后欧洲以分裂德国为核心的雅尔塔体系被固化。
冷战缓和的顶峰:两德入联是20世纪70年代东西方关系“缓和”时期最显著的成果之一。它表明两大对立集团都愿意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对话与合作。
对西德而言:这是“新东方政策”的巨大成功。虽然表面上承认了东德,但此举打破了外交孤立,增强了西德在东欧的影响力,并为两德人民之间的交流打开了更多通道。西德在事实上并未放弃“一个民族”的最终统一目标,而是采取了更为务实的路径。
对东德而言:这是其国际地位和主权合法性的空前提升。东德领导人昂纳克将此视为其政权的巨大外交胜利。
为最终统一埋下伏笔:正是通过这种接触和承认,西德得以持续对东德施加经济和文化影响,并最终在1989年东欧剧变中,为德国的和平统一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条件。仅仅在加入联合国17年后的1990年,两德统一,民主德国(东德)终止其存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成为唯一继承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也自然延续。
总结来说,1973年9月18日两个德国同时加入联合国,是冷战史上一个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事件。它既是对欧洲分裂现状的确认,也为日后通过和平方式终结这一分裂奠定了基础。